好幾天以前就在黑米看到了這個部落客被約談的新聞,剛剛在被約談作者的的文章看了這篇「灰色,代表低調」的這個文章,只有一個感想:「我真是對我們政府還真是失望…」
當下想到了另外一個新聞,就是以前的檢察官搜索成大宿舍的非法mp3下載的案子,被搜索的學生就跟Vinta兄一樣,從某個角度來看,你不能說他正確,但整件事情就覺得是小題大作(相關法令可參考這篇啪啦站長的部落客需要知道的言論尺度)
如果你也看過歡樂倒扁的原文,同樣的內容如果是哪怕套用泛藍其他角色,對正常如我們的一般人,看到了不過一笑置之,不過對國安大人還是警察大人來說,卻是
認定其將此訊息公開張貼於部落格上,已有明顯犯意,近期內將依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教唆犯罪嫌移送法辦
能說什麼呢?跟當初看到成大宿舍遭搜索這個新聞一樣的感觸,就是只打蒼蠅不打老虎。
散佈倒扁言論的應該不只這樁吧,用看待Vinta的同個標準來看那些上電視的政論名嘴之類的,隨便也有一狗票該被函送到翻掉吧,這些說的很嚴肅的教唆犯罪這些人不去處理,但卻對一個19歲的學生在Blog寫他自以為歡樂倒扁文章斤斤計較,這些國安警察大人也太小家子氣了吧。
「殺人還命、欠債還錢」,要去賭這個紅綠燈口右轉有沒有警察,轉過去後黯然的發現「靠北,有警察」這種銷魂的經驗應該不少人有吧,出來跑的,遲早要還,從來遇到這種罰單我無話可說,但有次半夜兩點多騎車經過我家巷口有個很小很小的紅燈,小到他只是單行道,卻也埋伏著兩個警察給我一個驚喜,讓我領了一張紅燈右轉,諷刺的是,旁邊飆車族的聲音呼嘯而過…..
這次看到警察先生的紀錄,也是我生平到現在唯一在我家巷口看到警察的經驗,什麼叫稀有,這就叫稀有。而這張罰單是生平印象最深的罰單之一,在我家的樓下,被我們管區派出所開的。從此以後,我包包裡就帶著相機定點巡邏,只要遇到我們管區的警察停車違規,就是給他來這麼一張替月亮逞罰你,有沒有效,說真的我不曉得,不過我們家那邊的警察後來到哪裡車子都停的很好,我一直不了解why。
回到這位同學被函送的事情,我對警方嚴格執法沒有意見,如同兩年多前我酒駕被抓一樣,願賭服輸,出來跑的,遲早要還,喝酒還敢上路,被抓就得認,萬一肇事更犯不著扯一堆貨車追撞的廢話,不過同樣一大堆有明顯犯意的人放著不管,不管是名嘴也好,不管是政客也好,對個19歲的小朋友卻毫不留情,這算什麼好漢?
另外一事,在苦主的Blog看到的某位網友的回覆
哇勒,web 2.0是跟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啦?







我覺得那位網友想傳達的是…
在web2.0的世界裡,就算他要說web2.0是言論自由的世界了也是他的言論自由(繞口令) :XD:
「殺人還命、欠債還錢」,要去賭這個紅綠燈口右轉有沒有警察,轉過去後黯然的發現「靠北,有警察」這種銷魂的經驗應該不少人有吧
羅賓兄真是神來之喻(y)
(敬禮)
那位仁兄还真是挺可爱的……
To Exdeath & xorms:
每個人在心中都有自己的2.0啊(遠目)
To Nell:
我相信生活在台灣的騎士,對這種轉彎即是爆點的心情,一定深深能體會 :XD: